费斯教允用火烤兔子吃的事儿很快在佬笠的部落里传开了。
正如费斯所预料和期待的,佬笠不再视他和莫桑为俘虏,而是将他们当成了座上宾。除了建立一支“天火看护队”,日夜守护着那团篝火以外,还专门为费斯设置了超级“大讲堂”,让他给整个部落里的人讲述很多关于火的知识。
不管是用火安全还是火的使用,都让部落的男男女女受益匪浅,他们像神一样崇拜起费斯来,费斯因此而得到极大的满足,这种满足主要是只个人心理上的存在价值感。
不得不说,允是个特别聪慧的学生,因为当费斯讲到火可以驱寒的时候,他便联想到了用火来驱赶野兽,让费斯大吃一惊。
而这段时间最让莫桑开始的是,佬笠特别通情达理地把莫桑的衣服还了回来。虽然,整天看到一个身穿香奈儿的摩登女人出入在原始部落里面有些别扭,但是,有自己的一个同类一起,让费斯并不那么孤独了。
其实,佬笠部落不是对费斯和莫桑的尊重,而是对现代文明的折服和尊崇吧,平生第一次费斯感受到所生养他的那个被他抱怨了无数遍的时代是伟大的。
而没过多久,费斯就发现莫桑恹恹的,不太开心。
那天,他和莫桑去溪边洗蔬果的时候,半调侃地问她,“哎,你最近可有点儿反常啊?怎么了,抑郁了?呵呵,不能吧?”
莫桑苦涩地一笑,“是,就是抑郁了,再回不去我想我就抑郁而死了!”
“既来之则安之吧!要不然有什么办法呢!”费斯笑笑地说。
莫桑特别吃惊地看着费斯,“你是不是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