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仙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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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僵尸集会(2/2)
了笑,刚要转身,耳边却传来紫月的惊呼。

    “陆枫,小心!”

    并未察觉到危险,但他还是相信了紫月的话,没有片刻耽搁,身形一扭就消失在了原地。

    “咔嚓”

    一身异响。

    就在陆枫消失的地方,一只灰色的爪子忽然从地底钻出,扑了个空后,这个怪东西整个身子都爬了出来。

    一个全身灰色,还长着绿毛,体型像人,同样有四肢,却比人体庞大数倍的怪物。

    “这是什么东西?”

    见识尚浅,陆枫赶忙向紫月求助。

    “这应该是僵尸,不过什么类型的僵尸就不得而知了,你最好是祈祷别遇见尸王。”

    紫月能提供的信息就是这么多,其它的也爱莫能助。

    有个名字就行,陆枫曾在藏经阁内饱览群书,什么野史,传记都看了个遍,算是个小博学,只要有名字他便能迅速搜罗出与之相匹的所有信息。

    僵尸,一种拥有灵智的尸体,简单来说是尸体由于某种原因没有腐化,再经过长时间吸收极阴之气从而产生一定的灵智。

    转变成僵尸后,它的体型会比人类高大,皮肤也会变得异常坚硬,行动略微缓慢,却嗜血如命,一旦被僵尸抓伤或是咬伤,便会感染尸毒从而直接变成僵尸。

    吸收极阴之气越久,灵智也就越高,当灵智高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也就形同于人类。

    想要达到人类级别的灵智,至少要吸收了上千年的阴气才行,这就是所谓的尸王,与人类无异,将不再是行尸走肉,而是懂得思考,甚至还会运用法术,一个不死的种类。

    如此说来,眼前的这只僵尸只不过是一只灵智极低的普通僵尸。

    也没有什么好怕的,想到这,陆枫的神色趋于平缓。

    哼,我可不是普通的人类,遇上我可是你的不幸了。

    不仅不慌,反正来了兴趣,与人斗法,与怪斗法,还从未与尸体斗过,袖袍一卷,好似要动手。

    陆枫的举动顿时将这僵尸给激怒了,它只是灵智低,却不是畜牲。

    全身绿毛竖起,并发出阵阵嘶哑的吼叫,一晃一晃的就向陆枫抓来。

    “哈哈,太慢了,你太慢了。”

    陆枫根本就不用遁术,只是跑的,这僵尸都追不上。

    玩乐之心大起,他故意等僵尸靠近了,然后又迅速闪开,以此来挑逗取乐。

    然而,欢乐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少顷,石室底部又发出阵阵噼里啪啦的声音。

    随后,几十个僵尸不约而同的钻出,全都张牙舞爪的向陆枫扑来。

    不是吧!我进了僵尸窝啦。

    陆枫暗嘲了一句,大冷的天竟冒出了冷汗。

    “玩啊~我看你玩,没见过有人无聊到玩僵尸的。”

    早就看不惯陆枫的德性,紫月这会儿是一齐发作。

    就这么说话的功夫,钻出来的僵尸就已经有上百只,且还在增加,它们动作虽然不快,但数量太多,都快占满了这个大厅,几乎让陆枫没有活动的空间。

    他娘的,想群殴我,我让你们见识一下我龙纹刀的厉害。

    要说陆枫群攻的手段无非就是龙纹刀和爆炎术,爆炎自是不用说了,只要不是精钢铜板定能烧个干干净净,可唯一的缺点就是会爆炸,稍微一个差池整座山都得塌方,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决定使用威力稍逊的龙纹刀。

    时间可不等人,望着蜂拥而至的僵尸,陆枫袖袍一挥,然后大喝一声。

    “巨大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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