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
口哨声尖叫声,q市人民会堂化身为欢乐的海洋。
“q市的朋友们,你们好!”胥罡装模作样的喊了一嗓子,引起阵阵轰笑。
“我这好像问候的有点晚是吧,”胥罡有点无奈的低头看看自己的着装:“上场在f市,最后的抽签,是哪位给的这么个主意?像七十年代混社会的大哥大吗?”
台下歌迷笑的更大声了。这种融洽的相处,比起第一场的惜字如金无互动,简直不知道好了多少倍。胥罡的歌迷原本习惯了他只管唱歌什么都不说的样子,自带滤镜功能的眼睛还能看到酷。可是眼下有点暖有点会唠嗑的胥罡,沾了人气,简直就是电影片尾惊喜异常的大号彩蛋啊。
官博上有歌迷信誓旦旦。罡哥h市撒完狗粮之后,果断化身暖宝宝了,喵呜~
台上的男人鬓角发根还带着挺好,招猫逗狗的瞎贫:“我疼你还来不及。”
岳彦笠没吭声,只是每次,都是耳朵暴露了他的紧张和害羞。
胥罡眨眨眼,这才想明白,这种话的歧义,呵呵,还真是调戏。
红姐挂了电话,拿着手机在他们乐队巡演群里喊了一嗓子:“订了位子带你们去吃好吃的海鲜,有味儿的,白酒红酒管够,明天全体休整一天,睡到自然醒。”
包秋秋差点在车厢里蹦起来:“红姐万岁!”
第24章第二十四章
胥罡没想到自己居然喝高了。
红姐找的是个私房菜馆,每天只接待两桌,还得提前预定。
沾了万恶的特权主义的光,今天这两桌就被红姐带着团队,连着q市演出公司几个负责人,一行十八个人占领了。
地方不打眼,三间大瓦房的渔村小院,结结实实的老房子,房梁上还挂着咸鱼干大蒜头红辣椒,红红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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