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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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欢最新获得的比赛奖项,除了她以外,每个人都是赞许的神情。

    在那顿食不知味的晚饭结束后,简月琪下定决心,为了不被最讨厌的人看扁,她一定要找到一个优秀帅气的男朋友!吓掉斯欢那个混蛋的下巴!

    于是,在简月琪高二那年的秋天里,因为饭桌上存心挑衅的一句话,她开始了锲而不舍地追逐男友之路。

    两个月之内,连续被十三个人拒绝,简月琪觉得这世界一定是疯狂了。因为长得丑吗?可是她也常常对着镜子看,皮肤还算白,眼睛虽然不大但是睫毛很长,牙齿整齐,就是单眼皮不太可爱,还不算惨绝人寰。因为性格不好?可是好多人夸奖她,说月琪是善良可爱的女孩。因为头脑不好?可是她也曾经考过班级第三名。

    月琪满心委屈地向第十四个男生提出交往的要求,那男生刚刚转学来,品学兼优,男生犹豫了一下,居然点头答应了,月琪差点惊喜得跳起来。晚上说好了他送她回家,放学后她兴高采烈地等在校门口,却迟迟没有看到人影,全校的人差不多都走光了,她实在忍不住,小跑到了男生的教室门口,教室里早已空无一人,却隐约听见走廊尽头里有奇怪的声音,壮着胆子过去一看,正好看到斯欢一拳挥上那个男生的脸。

    接近冬天,楼里的光线很暗,走廊尽头狭窄的角落里,细长高挑的身影背对着她,根本看不到脸,但她偏偏就知道那是斯欢!

    “你在干什么?”简月琪大叫。

    斯欢停住手,慢慢回过头,被打的男生擦着嘴角的血迹勉强站起来,斯欢愣了愣,接着挑眉一笑,“就在做你看到的事。”

    眼前的情景让简月琪的脑子里嗡嗡地巨响,“……你……是不是每次都是你?!就因为你,所以他们才全部拒绝我,是不是?!”她猛然明白过来。

    斯欢转过身,掏出手帕擦擦手,懒懒一抬头,眼睛里竟然燃烧着骇人的怒火,“说对了。”

    简月琪气得全身发抖,“你这个变态神经病!太过分了!”

    “过分吗?”斯欢扔掉沾血的手帕,轻声笑了,“我是不忍心看他们被你这个白痴包子残害。”他指指简月琪,对着被打的男生冷笑着说:“你看,她长得那么丑,看见了就让人反胃,不管脸蛋还是身材,都像被咬了一口的肉包子,不想多看一眼。没有脑子,智商太低,考试不及格,性格又像一头喷火恐龙,这样一个怪物,你喜欢她做什么?”

    这样一个怪物……脸蛋和身材都让人反胃,没有脑子,性格恐怖的怪物……

    在十六岁那年的深秋,傍晚的楼梯间里,相貌俊美的少年冰冷着脸,用这样一番话,让面前相识了十多年的少女蹲下身子,泪雨滂沱。

    那天的画面,仿佛魔咒一般,覆盖了关于斯欢的所有记忆,甚至取代了五岁那年跌在雪地里的冰冷,成为回忆里最不堪回首的一幕。

    那天以后,原本还勉强可以装作表面友好的两个人,再也不能平静地站在一起,因为家庭的原因碰面时,无论多少人在,都会立刻忍不住争吵。恶毒的诅咒,利剑般的话语,纷纷投射向对方,在她偶尔被不小心刺伤时,对面的斯欢依然一派悠然,就像这一切,一切的一切,都无法刺透他坚硬的外壳。

    会被刺伤的只有她一个人。

    因为斯欢讨厌她,从一开始就讨厌,十几年从未改变。而她,却是被强迫着,必须去讨厌他。

    斯欢——这个名字,就代表着欺辱、可恶、魔鬼。是童年少年时代和一半的青年时代里,最不愿碰触,却又无法逃避的存在。

    直到阳光灿灿地漫上脸颊,简月琪才愤愤睁开眼,从让人恼火的沉沉梦境中清醒过来。

    居然又梦到了他!

    老天不公平!她已经在斯欢的压迫下勉强生活了十多年,好不容易脱离苦海,才刚刚四年,为什么又让他们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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