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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向乃问。
我傻了才信。
当然,我也并非一味自我菲薄,虽然我外貌平平无奇,多少也是年轻有为,人品正直,只是不爱出风头,除了小学班长中学课代表之外,我很少担任什么学校职责,因为我太忙了,甚至都不怎么和同学们打私下里的交道。
也因此,当年我刚入大学,遇到向乃这热情洋溢主动贴过来的同学,还想过果然大学生活五彩斑斓新我也有好朋友啦。
唉。
总之,向乃的话听听就算,当真会输。
向乃又问:“你还记得咱俩怎么认识的吗?”
怎么认识的?
我想了想,还真记得。
“大一开学,我的钱包掉了,你捡到了,还给我的。”我说。
他笑着说:“并不是,我只是看到全班名单了,趁着人多偷了你钱包,再还给你。”
“……”
“我高三假期在xx饭店打过工。”向乃盯着我看,“洗碗的。”
我一怔。
这饭店的名字有点熟,仔细想想,我高中毕业的那个暑假,也在此处打过工,端盘子的。
之所以我来端盘子,倒也不是缺钱,而是我家里人见开饭店赚钱,想开饭店。他们常常大腿一拍想干就干,我问他们成本计算过没有,具体策划有没有,他们就很茫然,说这还搞得很复杂干什么,大家都是有点钱就买个店面、装修一下、请些人,就能开张了。
唉。
我只好给我的家里人安排了各项调查任务,自己也潜入一家生意不错的饭店摸情况。
但我不知道向乃也在那里洗碗,那个洗碗工刘海遮眼睛,一天到晚戴着口罩,一副黑框眼镜遮了大边脸,不跟人说话,独来独往的。暑假快结束的时候,我辞了职,拿了工资,其实也不多,就想请大家吃个散伙夜宵,权当这段时间多谢照顾了。也邀请了洗碗工,洗碗工去倒是去了,可刘海和眼睛还是使他整张脸都模糊成一团,我印象不大,并没太注意。
大一开学时候的向乃精神奕奕、热情开朗,和那个自带马赛克的洗碗工真不是一个形象。
向乃喝了一口茶,微笑着说:“我还记得,那天晚上吃完了夜宵,大家还喝了点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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