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像是很多移民来了之后,第一个工作都不是来摆摊,而是做别的工作。
就像是中国人跑到了美国了,如果没有什么技能的话,那一般是去中餐馆打工刷盘子当服务员。而印度人呢,跑到了美国之后,基本上是开出租车的比较多。而墨西哥人更是没有什么摆摊的了,给别人修剪草坪啊当佣人什么的,那是很常见的。而且因为美国食物相对价格比较贵,一个热狗基本上都要一美元左右——就是一个夹着香肠的面包,然后挤上番茄酱辣酱之类的玩意儿。这就要六七元人民币!而六七元人民币在中国能买多少早餐呢?这还没算饮料钱呢!所以在美国真的要开个煎饼果子连锁品牌,企业直接搞定拍照以及营业的快餐车之类的玩意儿,就让美国失业的百姓低成本的过来卖煎饼果子养家糊口,那真不是不行!
一个煎饼果子多了不,卖个三四美元那是很普通很正常的!像是麦当劳肯德基里面,在美国卖汉堡都是1美元或者两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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