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当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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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0章 超级地球公民(2/2)
“这倒是个好主意!省时省钱又省力!不过得找作假高手,选中目标文物后精心制造赝品!”

    黄林正找来文化局局长和公安局新任副局长王利民,问国家文物保护法是否规定禁止民间买卖收藏文物?

    文化局长回答道:“其实最新出台的《文物保护法》允许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一)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二)从文物商店购买;(三)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四)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藏的前款文物可以依法流通。”

    黄林正问道:“嗯,这个‘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怎么理解?”

    “黄县长,就是国家允许公民彼此之间进行文物买卖交易,但是前提交易的文物必须来源合法,来源合法,则交易合法收到法律保护;如果来源不合法,那么就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和文物保护部门有权介入和制止,甚至还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黄林正点点头:“举个例子。”

    “比如说,张三从李四手里买了一件文物,如果李四的这件文物是祖传的,那么这次交易视为合法,法律予以保护;如果这件文物是李四偷来的,骗来的,抢来的,是盗墓得来的,那么这次交易违法,如果张三知道文物来源违法,还完成交易,又转而卖给王五获利,则张三涉嫌销赃,要追究法律责任;如果李四隐瞒和谎称文物来源合法,则张三不违法,但要没收交易所得。”

    文化局长顿顿,接着道,“其实国家有很多有识之士鼓励民间收藏文物,这对文物保护极为有利。嗯,黄县长,我们天士县人文历史底蕴深厚,我觉得可以在城区开辟一个跟京城潘家园类似的场所,可以提升我县的知名度。嗯,这是《文物保护法》一般没什么人知道,导致人们认知有误区。”

    黄林正道:“潘家园我去过,热闹得很,一溜的小地摊卖古董,讨价还价吵成一片。琉璃厂更是有不少文物商店。利民同志,为什么在京城都允许的文物买卖,到了你们公安局就犯了非法买卖文物的大罪?竟然连霍老先生家传的紫砂壶都要没收,搞什么名堂?!郭大山袁德喜朱建田这三人,受人雇佣从民间买来文物,你们把人抓去不说,还刑讯bi供,甚至还导致一名病人病情加重经过抢救才免于一死!”

    王利民作为黄林正的干将,自然明白他的意思,赶紧道:“是,我们一定认真检讨,改正这个错误!”

    黄林正点点头:“我也看了卷宗,他们在买卖文物交易过程中,确有明知是墓葬品而买下来的行为,但是这种墓葬品却不是盗墓所得,比如那个瓷观音,是一个村民在自家田地里无意中挖出来的,并没有故意盗墓。有错必纠,你们和霍家谈谈,把涉案的违法交易文物交出来,这几个村民教育一下,该放得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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