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活之战斗在第三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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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军十戒,战士的尊严(2/2)
民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士兵不准掠夺和任意破坏。古迹和用作宗教、艺术、科学或慈善事业的建筑物必须特别尊重。只有奉上级命令和给报酬时,才能征收实物和使用民役。

    (八)中立国的土地,飞机既不得进入,也不得越过,更不得shè击;它不得成为任何军事行动的目标。

    (九)德国士兵作为俘虏时,如果被询问,可以说出自己的姓名和军阶。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泄露其所属单位,也不得泄露德**事、政治和经济方面的任何情报。任凭威逼利诱都不得泄露。

    (十)违犯上述各条规者将予以惩罚。敌人违犯了第一至第八条应报告。只有得到高级指挥官的允许才能进行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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