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霸主之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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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天龙帮
    在后来人眼里,最舒服最有前途的行业莫过于公务员。

    旱涝保收不,还有点权利,光是各种灰色收入更是可以赚个盆钵体满。

    稍退一步的话,自然就是事业单位。

    同样旱涝保收,活轻松,福利待遇那同样没得。

    可在九十年代,最让让觉得有前途的职业并非公务员,也不是事业单位,更不是国企职工。

    而是,混混。

    是的,就是混混。

    一种在后来人人都知道最没前途的职业,谁都知道不管混的好还是不好,其实都早晚是去做贡献的混混。

    可在九十年代,混混却是很多人眼里最有风光的职业。

    因为,只要混的好,就有花不完的钱,只要混的好,就有最好看的女人。

    大口吃肉,大碗喝酒,抽最好的烟,玩最好的女人。

    想买什么都不用给钱,还能没事出去收收保护费,看上哪个妞想摸就摸上两把。

    这么潇洒的日子,自然会有很多人趋之若鹜。

    所以,在九十年代,很多年轻人眼里最风光的职业非混混莫属。

    至少,电视上都是这么玩的。

    吴大龙,今年二十岁。

    十五岁初中下学后,在某部系列电影的影响下,他早早就踏入了混混的行列。

    从市里各大中学和学附近混起,平时敲诈下学生或者勒索下中学生,渐渐的,在附近还真被他混出了一些名头。

    有了些许名气,吴大龙就有点不满于只混迹于学校附近了,毕竟学生还在读书,再敲诈也敲诈不出多少油水来。

    电影这些是个好东西,吴大龙在看了一本盗版后,居然从里面学到了不少东西。

    招兵买马。

    既然有了名头,那想要做大就得有一帮弟。

    游手好闲的人什么时候都不缺,在一些好处下,吴大龙很快就笼络了一帮读书读不下去的青年。

    十八九岁的,十五六岁的,这个年纪正是老大地老二我老三的时候。

    在吴大龙的带领下,凭着胆子大,敢下手,名气在当地也开始越来越大。

    当然,全是恶名。

    龙帮。

    吴大龙亲自取得名字,他觉得这个名字很霸气。

    只不过,恶名也是名气,有了名气赚钱就要容易许多。

    自从龙帮发展到十几号人后,吴大龙就把目标从学校转移到了街道的一些店铺上。

    因为傻子都知道,那些能开店的人,肯定比学校那些穷学生有钱的多。

    电影中威风八面的大哥,一直是吴大龙的偶像,自然而然的,吴大龙就学起了电影中的大哥。

    收保护费,也就是常的市场管理费。

    开店的,哪个不是打开门做生意,一般情况下,只要不是太过分,往往最不愿意招惹的就是那些地痞流氓。

    吴大龙又比较聪明,他很聪明的选择看人下菜。

    大一点,装修好一点的店,收五十块,一个月,一点的,一些餐馆什么的,收十块钱一个月。

    往往一些店老板不想招惹麻烦,被多次骚扰搅黄了生意后,就忍气吞声的给了。

    当然也有一些人不愿意平白无故出这个钱,可报警后大盖帽根本就拿这帮混混没办法。

    一是这帮混混里有不少未成年,就算大盖帽来了抓回去,也最多隔两就又放出来了。

    可一放出来后,这些家伙就去报公安的店里闹事,轻则摔砸东西,重则连人都敢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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