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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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第三次判决书
    我在这里想说的是,在我快要收到这个判决书之前,陈本虚和我通的电话次数,或者说,他传真和寄来的信,已经是越来越少了。

    他还一回回地,在电话里面对我唉声叹气。说来说去,都是自己已经不想再活下去了,或者把这个世界都看透了的话。

    我知道,他在这段时间里,可能碰到的,不愉快的事情,那是太多了。就曾经多次要求,想和他见上一面。或者说我们一起坐坐,喝喝茶,也沟通沟通。

    可他每次都没有答应。我真的是在冥冥之中,感觉到,自己是不可能,与这位交流这么多次,应该说是比较有缘分的朋友,见上一面了。

    当然又有这样的可能,如果一个没有说什么生命诉求的人,说不定哪一天,突然就死去了。天天说自己要死了的人,有可能,他在百般地挣扎着,一定要好好地活下去呢。

    比如他就说:在我的身边,就有很好的例子:我的老婆宋文改,只要是有一点事情不开心了,人一下子就不见了。如果你去找她,要是她在厨房里,那一定就在那里,打开了煤气罐。要是在另外一个房间里,手上一定拿着一个一百粒的安眠药瓶子。

    记得有一次,我忘记了,她真的已经倒在厨房里,口吐白沫了。其实那一次,不光是我吓得要死,她自己也一连有几个月的时间,不敢再去碰煤气罐了。

    巧的是,我有一个写诗的朋友,平常很是天真烂漫的一个人。突然在哪一天,上了吊!且写下了足足四大页的遗书。让人惊诧莫名。

    人呵,生死无常。

    也曾经有几次,我故作轻松地告诉他,要是你哪天,真的是要死了。那我们作为这么知心了的朋友,你一定先打个电话,告诉我。我们好好地坐下来,喝一杯咖啡,你再去死吧。

    让人遗憾的是,现在,东纽约长安法院出这个能够让陈本虚开心,他为之奋战几年了的第三次判决书之后,他们却到处都找不着,陈本虚这个人了。

    没有办法,法院他们才辗转地找到了我。

    可是我也不知道,他的踪影。而且到了这时,陈本虚已经再也不在我的电话里露面了。或者说,他已经彻底地消失了。

    是不是这一切的一切,只怕都会因为陈本虚的失踪而不可挽回了呢。

    下面,就是对现在的陈本虚来说,可能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的判决书。

    广东省东纽约长安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原告陈本虚、男、四八年八月出生。

    被告宋文改、女、六三年十月出生。

    原告与被告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进行审理。原告、被告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一九八四年我与被告结婚。我与被告性格不合,产生矛盾。同时,被告对我与前妻所生女儿及我父母态度不好。一九九二年开始分居,至今已有六年。我于一九九三、九五年,两次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均判决不准离婚。我们的感情完全破裂,第三次起诉,要求离婚。

    被告辩称,原告起诉,讲我不孝敬老人,对其女儿不好等,都不是事实。我生儿子时落下很多病根,后又做胸脯手术,失去女性完美。原告嫌弃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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