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妻,非一朝一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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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妻,非一朝一夕(12)
    几个回合后,一只大手将我的手握住,耳边依旧是温柔的音色:“紧张了?”

    我放开了抓着马鬃的手,回头去看沈荼,他坐着也比我高些,我只得仰头看他。却不想,他就着我仰头的姿势低下头来,双唇相触的一瞬,我脑中空白一片,因此对外界的感应倒是清晰不少,路边接二连三的抽气声响起,想必他们的惊讶丝毫不亚于我。

    “在大街上呢,你到底知不知羞!”我推开沈荼,若不是有脂粉盖着,我的脸此时也许会是红了一红的。

    沈荼对此却似是毫不扭捏:“方才不是你让我亲的吗?”

    这人,竟然血口喷人!“谁让你亲了?”

    “似你这样满面含春仰头望着我,不是索吻却又是什么?”他说的云淡风轻,似乎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我心下不禁有些怀疑,他似是对风月事很了解,难不成已经是一把老手了!

    我一手抓住他衣襟:“你说,你是不是已经在风月场滚了好几遭了?”

    ☆、第14章出嫁(二)

    他看着我:“沈荼除了阿昔,再没与任何人做过这般亲密之状。”话是说的一本正经,眼神却有丝涟漪,想来哪怕他不是骗我,却也与风月沾过关系。罢了,不管从前有没有,日后永远也甭想有就是了。

    我松开手,转回身去坐好,他却靠向我,胸膛贴着我后背,他的心跳有些快,似是不安。想起之前他几次向我强调不会骗我,此时我怕是让他误会了,以为我当他骗我,以为我不信他。

    男子原来也是要哄的,心下不仅愕然,颇为头痛。

    “出来前,喜娘给我上了脂粉,所以看起来才会有些怪异罢。”我软下声音,说话间语气柔的自己先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嗯。”他一声嗯带了欣喜,胸膛与我靠的更紧了些。这下,我整个人全然被他抱在了怀里,温热的体温,萦绕的兰香,倒也令人舒适。幸而已经离沈府近了,否则我怕是要在马上睡了,到时免不了又是一个人们茶余饭后的笑谈。

    沈荼与我下了马,沈府大门前几乎人山人海,这倒也不甚稀奇,毕竟沈家是浧川城屈指可数的富贵人家,这还是昨日杨叔告知我的,否则我怕是直到出嫁却连夫家是哪个沈家都不晓得。

    至此,免不了又记起一事,当初我摔那一跤,本是因为误会杨叔又给我寻了个相亲对象,逃家时不小心才摔的。昨日里与杨叔闲聊才知晓,那个害我摔到脑袋的沈家少爷,便是今日我要嫁的这个!如此说来,我两个,竟颇有缘分。

    一片喜庆中,我与沈荼牵着红绸走过了沈府重重门户,到了正厅。婶婶难得穿的深红裙袍华服,端坐在上位,见了我两个进门,脸上满是笑意浓浓。据杨叔所言,这是个巾帼女子,昨日里,杨叔在我睡着那会儿,亲自上了沈府会亲家,回家后,更是对婶婶赞不绝口,连带的我也是十分敬佩她。

    沈家子息甚薄,却个个聪颖,是以沈家才有今日的辉煌,然而这种深门大户总也有些不顺心。

    上一辈的沈家,最不顺心的便是沈荼他爹,我那不幸未能谋面的公公。据说,当年家中为他许了桩婚事,对方是位书香世家的大小姐,端庄淑德,他本也同意了的,却在去往江南做生意的途中,惊鸿一瞥,相中了沈荼他娘。后来,不需赘述,沈家自是闹得不可开交,因这沈家有条家训,沈家男子,必得从一而终。在身有婚约时,他却与另一女子通了款曲,甚至珠胎暗结。

    他坏了这规矩,却也未坏的彻底,到底他与那书香世家的小姐还未成婚,然则退婚这一事,它总不是个好事,两家自此关系淡了下来,那小姐后来的婚配也因这事颇添了些波折。老爷子终于怒了,痛斥这个让他不顺心的长子,身有婚约却又拈惹花草,甚至未婚有子,败坏门风,辜负他人,既已有了江南那女子和那孩子,便与她一起去往江南,再别回来了。沈荼他爹也是条驴脾气的汉子,当即给老父磕了三个响头,携着身怀有孕的沈荼他娘去了江南,如此想来,沈荼的身世,唔,也是波折的很呐。

    这些全是杨叔从客人闲聊中听来的,说不得全是事实,却也总有七八分可信。后又听说,当初那沈家大少爷去了南方,凭着自身的聪慧也干出了一番事业。不幸最后夫妻两个双双染疾故去,嘱咐沈荼来浧川认祖归宗。沈荼到了浧川才得知,他的祖父早已不在,二叔也已故去多年。

    婶婶一个女人家仅凭一己之力硬是撑起了沈家偌大个家业,她无子嗣,本以为要守着这份家业直到老死,却没成想,沈荼来了浧川。婶婶自二叔离世后便开始礼佛,渐渐悟出了些佛理,颇得乐趣,后来有了沈荼接管家业,她便一心礼佛,欢喜的很。

    我这厢走神走得有些远,好容易回过神来,礼乐声已然停了,我茫然的看了沈荼一眼,他只笑着望我,使得我愈发茫然。此时主婚人忽的开了嗓门,唬的我浑身一个激灵,“一拜天地——一叩首——”原是开始拜堂了。

    随着主婚人一声声高喝,我与沈荼拜过天地高堂,最后相互交拜。喜乐却还未奏起,因还有一事未完成。婶婶的随侍丫鬟端来一个托盘,两只薄瓷的碗盛着酒水,一把短匕首,又有丫鬟来取走了我与沈荼牵着的红绸,那托盘便端在了我们之间。

    沈荼拿起匕首在指尖划了一下,鲜红的血滴入两只碗中,我照本宣科,也在指尖划了一下,滴了血。都说指尖连着心头,立誓的血必得是指尖血才有用。婶婶从位上走了下来,一位管家模样的中年男子端着只精雕细琢的檀木匣子,打开木匣,里面赫然一颗育果似鲜血般红艳。婶婶亲手将它取出放入一碗血酒中,育果遇血则化,只片刻便化了个干净。

    “请新郎饮下血酒,自此一生,白首不离——”主婚人又喝道。

    “此生不弃!”我与沈荼一同出声,姿态虔诚。我取了化了育果的那碗,心一横仰头喝了个干净,酒有些烈,把血腥气都掩盖了,回味时口中竟有几分甜,想必是育果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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