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乱世

首页
字体:
上 页 目 录 下 章
第九节:神的使者(四) 天祖教(2/2)
创造的一个教派而已。

    “无论是道家还是儒家都是尊崇以天为祖以祖为天的思想而展地一种规范人间道德的学说他们共同遵奉的都是一个神。即昊天上帝。昊天上帝即为自然和下国的主宰昊天上帝本来只有一个但是到了汉代谶纬之书风行以后便出现了“六天”。敬天慢慢的也成了天子地专利。寻常人只能敬祖而不可敬天要敬天可是大逆不道的这也是现在各路神仙大闹人间的主要原因。金亮推崇平等推崇忠义。只要恢复祖制。让人人都可敬天即可。”

    “恢复祖制敬昊天之神是昊天上帝创造了华夏凡我华夏子孙只能敬拜昊天上帝。除昊天上帝之外不可祭拜其他的神。廷威公。”张金亮情绪激动地朝向了张庭威。

    “廷威在。”张金亮没有称张庭威为族叔而称张庭威为廷威公也让张庭威知道此时张金亮说话地分量他连忙起身躬身答道。

    “廷威公博学多才为我大晋之所仅见现在金亮有求廷威公一件事情。”

    “州牧大人有话请说廷威只要能够做到必当在所不辞。”

    “那好我请廷威公为我为青州为大晋做一件事情。用通俗易懂地白话归纳总结有史以来的神话故事。创造一个完整的神话体系并负责引导百姓让他们勇于承受苦难。自强自立不抛不弃共同建设青州。

    “这些神话故事要以以下几个要点创立。

    “第一昊天上帝创造了华夏创造了天地创造了万物并主宰宇宙万物凡我华夏子孙只能敬拜昊天上帝除昊天上帝之外不可祭拜其他的神。

    第二不可造偶像和拜偶像

    第三不可滥用昊天上帝之名。

    第四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六日劳作第七日为和日和日敬奉昊天上帝感激昊天上帝之恩为圣日不劳作。

    第五敬上帝敬祖先敬父母

    第六不可谋杀

    第七不可盗窃

    第八不可**

    第九不可作假证和。

    第十不可渴求他人财产。

    要做到

    1:信至高无上全知全能地昊天上帝

    2:信天理仁、义、礼、智、信乃天下之达道

    3:信天命谋在人成在天天既定人无悔

    4:信永生惟慎终追远子嗣传承乃得永生

    5:信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英灵不灭浩气长存

    6:信传布昊天上帝的福音乃对昊天上帝最虔诚的信奉

    7:信寻求昊天上帝启示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乃学、问、思、辨、行缺一不可

    8:信天国信地狱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1:因信而多福

    2:因信而多寿

    3:因信而化吉

    4:因信而生智

    5:因信而仁义

    6:因信而明礼

    7:因信而永生

    8:因信而少失

    9:因信而有为

    张金亮一下子说了这么多让旁边的书记官手忙脚乱忙了个不停。王二诧异的望着张金亮问道:“金亮你这是准备创立一个宗教么?”

    “不能说创立宗教只能说是秉承祖制使人有正确的思想观。”张庭威在一旁笑道:“金亮看你这样子你恐怕已经深思熟虑了好久了吧。”

    “深思熟虑不能说不过这件事情我到是真正地想了好久了不管是五斗米还是现在势力不大地外来佛教都不能真实的反映我华夏文化地内涵也不能为我所用。既然这样不破不力我们既然找不到合适的宗教为我们服务那么我们干脆把他们都抛弃改造已有的神话体系为我所用即可。我华夏的文化以天为祖以祖为天这个教派可以命名为天祖教。”

    “天祖教恩好名字。”张庭威接过书记官递过来的纸张又仔细的看了一下问道:“你这里面的东西实际上都是儒家道家的精华戒条当中又把昊天上帝唯一化你让我归纳整理神话把孔圣和老子放在什么位置?”

    “神的使者。”张金亮郑重的说道“神只能有一个那就是昊天上帝圣人受到神的感召来教化百姓使百姓知礼他们是神的使者。”

    “神的使者好好名字孔圣可以安息了你的弟子终于在自己要写的神话里面给你找到了一个好的位置。”张庭威在一旁感叹道。

    “实际上现在天下纷乱百姓更希望有一个神的使者来拯救他们。”王二在旁边低声说道。

    张庭威不禁点头:“不错现在如果让我去教化、号召百姓的话我需要地不仅仅是一些神话还需要一个名义需要一个神的使者赋予的名义去召唤他们。”

    张金亮笑道:“这还不好说只要廷威公把这件事办成神的使者非廷威公莫属。”

    “非我认为不妥。”张庭威看着张金亮说道:“廷威自知自己深浅如果这事能够办成廷威自认为当个教宗完全适合。神的使者这个称谓绝非廷威可以担当的起的不过我认为有一个人可以担当。”

    王二在旁边笑道:“不错有一个人特别适合这个人在青州的百姓中威望甚高无人能及。”

    张庭威看着张金亮说道:“那可不是这个人名字中带有昊字又是我上祖黄帝的正宗传人金亮这个人就是你啊。”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 页 目 录 下 章